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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TOPSIS法与秩和比法的江苏省基本医疗服务均等化水平研究

【作者】 刘浩然 ; 汤少梁

【关键词】 基本医疗服务 均等化 TOPSIS法 秩和比法

摘要】目的了解2010—2014年江苏省基本医疗服务均等化水平的发展趋势,评价2014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乡镇卫生院的基本医疗服务均等化水平,以期为基本医疗服务均等化优化策略的制定提供依据。方法本研究数据来源于国家、江苏省的《统计年鉴》《卫生(和计划生育)统计年鉴》《第五次卫生服务调查》,从中提取2010—2014年基本医疗服务的相关数据。采用世界卫生组织(WHO)提出的全民健康覆盖(UHC)测度维度(包括经济可负担性、服务可提供性、服务可获得性、体系有效性)来评价基本医疗服务均等化。采用年平均增长速度分析2010—2014年江苏省基本医疗服务均等化水平的发展趋势;采用TOPSIS法和秩和比(RSR)法,比较江苏省2014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乡镇卫生院的基本医疗服务均等化水平。结果 2010—2014年,江苏省在经济可负担性维度中,人均政府财政补助、门诊人均医疗费、住院人均医疗费的年平均增长速度分别为18.57%、4.18%、1.53%;在服务可提供性维度中,每千人口基层医疗机构数、床位数、卫生人员数的年平均增长速度分别为-0.44%、1.89%、2.34%;在服务可获得性维度中,人均诊疗人次、病床使用率的年平均增长速度分别为8.83%、2.73%;在体系有效性维度中,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的年平均增长速度分别为-7.09%、-5.48%,人均期望寿命为76.63岁。TOPSIS法分析结果显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的Ci值分别为0.465、0.535;RSR法分析结果显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的RSRi值分别为0.467、0.533。结论 2010—2014年江苏省基本医疗服务均等化水平总体上呈提高趋势;两类主要基层医疗机构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的基本医疗服务均等化水平存在差异,乡镇卫生院基本医疗服务均等化水平优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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