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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级诊疗实施前后天津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运行效率评价研究

【作者】赵临 杨立成

【关键词】 分级诊疗; 动态网络数据包络分析; 社区卫生服务; 效率; 天津;

摘要背景 2016年10月天津市全面推行分级诊疗,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是分级诊疗实施的重要阵地,目前关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运行效率的研究较为缺乏。目的分析天津市分级诊疗开展前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运行效率及变化情况,为完善分级诊疗制度、促进基本卫生服务均等化提供科学依据。方法于2018年3—6月采用随机抽样法抽取天津市64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收集2014—2017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卫生经费、卫生人员、卫生服务量等数据。采用动态网络数据包络(DEA)模型分析分级诊疗实施前(2014—2015年)和实施后(2016—2017年)天津市64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效率和基本医疗服务效率。结果分级诊疗实施前后,64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效率均值分别为0.791和0.851。与分级诊疗实施前相比,分级诊疗后共48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效率有所上升。分级诊疗前后64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本医疗服务效率均值分别为0.705和0.759。与分级诊疗实施前相比,分级诊疗后45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效率得分较分级诊疗前有所上升。分级诊疗前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效率值高于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效率值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分别有43家和42家。与分级诊疗前相比,分级诊疗后静海区、和平区、滨海新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效率均值有所下降,其余13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效率均值有所提升。与分级诊疗前相比,分级诊疗后共10个区的基本医疗服务效率均值下降,其中西青区降幅达0.337,静海区效率均值保持不变,蓟州区、红桥区、和平区、北辰区、宝坻区效率均值有所上升。结论与分级诊疗前相比,分级诊疗后大部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效率和基本医疗服务效率都有所上升。总体来看,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效率低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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