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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地区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一体化人力资源配置标准及

【作者】 张云淑 [1] ; 马宁 [2] ; 马弘 [2] ; 陈经纬 [2] ; 管丽丽 [2] ; 朱金燕 [3] ; 谢斌 [3] ; 于欣 [2] ; 栗克清 [1]

【关键词】 精神病 人力资源 配置标准

摘要】目的:分析样本地区精神卫生人力资源现状,剖析其配置中存在的问题,探索在农村地区开展医院社区一体化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治疗所需的人员资质、来源、配置标准及分档服务内容。方法2009年7月,采用现场调查、深入访谈、文献复习法总结国内外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的人力资源现况,形成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标准技术流程和人力资源配置标准设计方案,之后在河北地区的省、市、县、乡、村级进行人员配置并进行培训,对105例不稳定重性精神疾病患者采用标准技术流程进行为期6个月的医院社区一体化管理治疗。因缺乏市和县级精神卫生机构,省级同时担负了市和县级职责。采用工作分析法记录各岗位人员的服务项目及工作时间,计算全职当量人数( EFT,以工作8 h/d为EFT 1人),并分别计算医院和社区提供不同服务和频率时所需的EFT。结果(1)社区精神病管理涉及的岗位有精神科医生和护士、心理治疗师、社工、职业治疗师,在农村可由受过培训的执业/助理医师、社康护士、村医及村干部等协助工作。(2)医院社区提供分档服务,根据提供服务的内容和频率不同,精神卫生服务分为基础、中、高3个配置标准。(3)参与管理治疗的工作人员共117人,折合EFT=17.02人,管理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的精神卫生人力资源配置应为EFT 14.18人/10万人口。根据提供服务的内容和频率不同,得出基础配置、中档配置、高档配置标准分别为每10万人口EFT为9.17(医院:社区=3.80:5.37)、14.18(医院:社区=4.50:9.68)、20.51(医院:社区=4.80:15.71)人。结论医院社区一体化的管理治疗模式能为患者提供更全面的服务,培训基层卫生人员和村干部在一定程度上可满足基础精神卫生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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