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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乙二醇化干扰素联合利巴韦林治疗基因型1b及6a慢性丙型肝炎的血液系统不良反应对比

【作者】 周宝桐 [1] ; 范蕴明 [2] ; 李德明 [2] ; 刘晓清 [1]

【关键词】 肝炎 丙型 慢性 HCV基因型1b 6a 聚乙二醇化干扰素 利巴韦林 不良反应

摘要】目的对比两种聚乙二醇化干扰素(PEG-IFN)分别联合利巴韦林治疗慢性丙型肝炎的血液系统不良反应。方法共收集171例慢性丙型肝炎患者,其中140例采用PEG-IFN-2b(佩乐能)治疗,1.5 g/kg皮下注射,1次/周;31例采用PEG-IFN-2a(派罗欣)治疗,180 g皮下注射,1次/周。两组均联合利巴韦林治疗,剂量:PEG-IFN-2b组≥10.6 mg.kg-1.d-1,PEG-IFN-2a组为800~1 200 mg/d,口服,总疗程为48周。定期随访,观察药物不良反应,尤其对血液系统的影响。结果 171例患者均完成治疗,联合治疗后血液系统明显的不良反应/骨髓抑制的发生情况:中性粒细胞≤0.75×109/L发生率为12.87%,血红蛋白≤10 g/L发生率为16.96%;血小板≤50×109/L发生率为12.28%,经调整用药方案后血象均改善,患者均能坚持完成疗程。PEG-IFN-2b组和PEG-IFN-2a组的不良反应发生率:中性粒细胞≤0.75×109/L为12.06%vs.12.90%(P=1.000);血红蛋白≤10 g/L为17.02%vs.16.12%(P=0.892);血小板≤50×109/L为11.35%vs.16.12%(P=0.544)。HCV基因1b和6a不良反应发生率:中性粒细胞≤0.75×109/L为12.41%vs.15.38%(P=0.750);血红蛋白≤10 g/L为16.56%vs.19.23%(P=0.137);血小板≤50×109/L为11.72%vs.15.38%(P=1.000)。结论 PEG-IFN-2b与PEG-IFN-2a联合利巴韦林治疗慢性丙型肝炎,不良反应发生率两种PEG-IFN比较无明显差异,基因型1b和6a间不良反应发生率也无明显差异,患者均可以耐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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